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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2023年04月15日 08:56   浏览:6   来源:扬帆启航

     为进一步打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整洁优美的道路通行环境,静宁县执法局开展渣土车辆违规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切实遏制渣土车辆密闭不严、抛洒滴漏、车身不洁、运输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近日,静宁县执法局工程管理组依法查处四起违规渣土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案件回顾      

     4月5日23时30分许,吕某、魏某、何某分别驾驶满载砂石的甘A815XX、赣CAE9XX、甘A812XX牌车辆在西滨河路运输过程中,均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4月11日17时20分许,张某驾驶满载渣土的甘AYW9XX牌车辆在城区严管街中街路段运输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向当事人下发、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当事人认识违法事实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整改,对其进行从轻处罚,均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主动缴纳罚款,四起案件均已办理完毕。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第一款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执法提示: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务必要按照规定做好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严禁出现抛洒漏滴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静宁县执法局将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继续加大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渣土车辆违规运输行为整治,狠抓建筑工地源头管理,在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流动巡查、机动执勤、重点加强对高峰后和夜间22时后等时段的管控力度;常抓渣土运输车辆路线巡查,严查渣土车辆带泥行驶、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督促建筑工地保持文明施工常态化,渣土车辆运输规范化,同时,执法人员将抓好“24小时”巡查管控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渣土处置运输活动规范有序,城市路面干净整洁,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来源:静宁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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