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隐患,积极落实“减量控大”及“严管十条”春季版工作要求。5月16日,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辖区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中,对销售点的电动车销售台账情况、车辆合格证等产品信息进行检查,就是否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大排量大功率小标、整备质量超标、加装电瓶、是否有3C认证及产品一致性证书、是否存在改装售卖等违法行为,对购入产品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同时,告知电动车商铺负责人要负起售后责任,积极倡导骑乘电动车驾驶人购车后须及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得无证驾驶,保障自身安全。
下一步,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将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努力规范全县电动车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有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