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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3年11月02日 08:12   浏览:6   来源:扬帆启航

静宁县2023年10月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医药费用拟报销情况公示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防止欺诈骗保,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请知情人士提供调查线索,我们将为其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静宁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受理单位: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电话:0933-2300126、0933-2531628
附件:静宁县2023年10月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患者明细表。

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

来源: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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