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
各级各部门要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作为开展依法普查的重要依据,学懂弄通经济普查知识,找全弄准全部普查单位,核准弄实所有统计数据,强化细化督导检查机制,全面细致开展清查工作,确保清查范围全覆盖,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要紧盯“升规入统”关键期,加快“升规入统”工作进度,确保在总量和结构上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全县经济发展情况。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确保数出有责、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来源:静宁县政府办 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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