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铸忠诚警魂”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活动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为表扬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鼓舞激励广大政法干警积极投身新时代政法事业,全市开展政法楷模选树宣传活动,按照“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楷模”“服务群众楷模”“执法办案楷模”“综合管理楷模”四种类型,分四批次选树40名政法楷模。
今日发布10名“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楷模”。
田继宗同志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禁毒一线、抗疫一线、打击一线,用忠诚、智慧、胆识和谋略创造了一个个辉煌成绩,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先进工作者”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
宋瑞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始终坚守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把案件办铁、办牢,切实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19-2022年度连续四年考核优秀,被评为202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荣获三等功1次。
范琼同志立足检察岗位,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依法履行职责,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办案一线,办案中,树立不监督就是怠于履职的思想,坚持不枉不纵,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从细微之处查微析疑,积极参与办理涉黑案件,专案组被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王文涛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始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投入到侦查破案工作中,先后侦破或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刑警的职责,用一腔热血谱写着亲民爱民为民的无私大爱。先后荣立三等功5次,2021年被评为平凉市“十佳人民警察”。
崔晓刚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纪律作风过硬,始终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用勤奋和智慧书写着刑警本色。他带领民警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7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4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先后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张乐平同志对党忠诚,爱岗敬业,用青春和奉献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特别是从事隐蔽战线工作以来,他昼夜奋战、默默奉献,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击邪教违法犯罪、维护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突出奉献,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多次被灵台县公安局评为公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王恒同志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工作作风,默默无闻的战斗在基层一线,严格做到纪律作风“零违纪”,执法办案“零投诉”,服务群众“零距离”,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更是连续破获系列盗窃、抢夺案件多起,挽回群众损失30余万元,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公务员3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多次受到市、县局嘉奖。
梁晓刚同志充分发扬英勇无畏、甘愿奉献、破疑克难、除恶扬善的刑警本色,侦办了一批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多次受到表彰奖励,2020年荣立公安部个人三等功,期间多次被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通报表扬。
李亚军同志26年如一日奋战在打击犯罪最前沿,在血与火的考验中忠实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近年来,他团结带领刑事侦查大队,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0多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00多个,追捕逃犯300余名,缴获赃款20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
刘秉奇同志爱岗敬业,格尽职守,无私奉献,对党的事业无怨无悔,先后10余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2年荣获全省装财先进个人,特别是2022年侦破的部督专案,受到公安部贺电表扬,被省公安厅通报嘉奖。
来源:平凉市委政法委干部和宣传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