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汽车客运县场秩序,切实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乘客安全、舒适、快捷出行,结合全县“三抓三促”行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于2023年5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重点
(一)城市公交方面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吸烟、饮食、接打手持电话、与他人长时间闲谈、途中停车下车购物或办私事的。
2.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运营中急刹猛拐,超速抢道、随意变道、急刹车,有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3.驾驶员或工作人员对待乘客服务语言不文明、服务态度差的;
4.驾驶员驾驶公交车无故未按规定线路、时间、站点运行;
5.驾驶员驾驶公交车无故到站不停车,或者公交站台无障碍时不依次靠站停车;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
(二)出租车方面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4.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网约)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6.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7.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网约订单)后未履行约定的;
8.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发微信、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的;
9.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车内外卫生不达标的;
10.在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11.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1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
二、征集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0933-2521239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电子邮箱:jnxjtysjzfjd@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9:00-12:00,14:30-18:00
三、相关说明
1.举报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倡导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保密。
2.对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上述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提出。
静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
来源:静宁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