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静宁县西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彻底解决西综市场布局结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县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实施西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拟决定对该项目所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为切实维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起草了《西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县政府动迁安置补偿服务中心。本公告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并在静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止。联 系 人:梁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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