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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08:33   浏览:10   来源:扬帆启航

关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公告


为方便全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异地就医患者垫资大、报销周期长等问题,现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 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县政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转诊转院的到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也可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政务网APP (甘快办)、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个人网厅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因情况特殊,线上及现场办理均有困难的,可致电0933-2535168处理。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6个月)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基本医保不降低报销比例,执行市内相关住院报销政策。

三、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医保部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四、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限价标准),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在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的,返回参保地进行手工审核结算,待遇政策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来源: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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