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安排,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6月30日结束,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基本医疗保障惠民政策,静宁县医保局在这里再次向您郑重提醒并就医保相关政策进行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您防范、化解家庭因病致贫风险。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医疗保障是重中之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国家补贴为主带有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形式,有国家做后盾,保障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社会认可度高,是关系千家万户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期内可享受医保多重保障优惠政策,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最高报销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不设上限、医疗救助最高报销8万元、二次救助报销不设上限。门诊费用:慢特病按病种最高报销8万元、“两病”最高报销1200元,谈判药品最高报销5万元。
落实行动必先统一思想,享受政策必先了解政策。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的具体政策为:在个人缴纳350元的基础上,国家财政为每人补助610元。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缴费后次月1日起可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延长期结束后无法参保,错过了缴费期,就失去了医疗保障。为了充分保障您和家人的医保权益,请您逐年持续参保缴费,以免因中断缴费而影响待遇保障。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部分群众因未患病而对医疗保险不够重视,或心存侥幸,或只算小帐不算大帐,未能及时缴费参保,今后如遇突发重大疾病则极有可能导致因病致贫返贫乃至倾家荡产,甚至贻误生命,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为了防患于未然,不论年龄大小、健康与否,都应按时参保,足额缴纳参保费。
社会各界行动,方能形成合力。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为自己参加医保,得一份安心。为了全家人的健康平安,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这是对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尽责。请别再犹豫,快速行动,马上缴费,静宁县医保局将竭诚为您服务,参保缴费咨询热线0933-2601630。
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生活愉快!
来源:静宁县医保局